核廢集中貯存場址 民間決定

2018/12/31 09:30

中國時報 記者王玉樹/台北報導

核廢料遲遲找不到存放地,讓新北市有理由不給核一廠乾貯場發照。火燒屁股下,經濟部表示,行政院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已決定下月召開會議,討論台電「集中式貯存」場址選擇機制,擬要求台電提供39處離島、花東潛在場址地點,以公民平台或論壇方式選出最終候選名單。

非核小組下月開會

新北市不發給核一室外乾式貯存水土保持執照,理由就是怕當地被當作核廢最終處置場,讓核一1號機創下除役燃料棒還放反應爐國際首例。負責核廢選址溝通的非核家園小組可說難辭其咎,日前還在立法院被委員嘲笑此單位「根本是個笑話」。

非核家園小組將於下月開會,討論台電核發「集中式貯存」場址選擇機制。圖為核一廠低階核廢料桶。(台電提供)

對此非核小組成員表示,已確定在下月開會,但到底是先開會前會,還是直接開正式會議(第四次),要看內閣改組狀況而定。會議主題會請台電報告「集中式貯存設施」規畫,討論集中式場址評選機制。

經濟部表示,過去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場址設置條例》選出的金門烏坵、台東達仁兩處建議場址,因被質疑不透明不公開,所以這次集中式貯存場址,打算研議以2年時間與公民平台或論壇方式去溝通,選出最後場址名單,摒除過去由台電與政府單方面決定做法。

離島、花東地區為主

官員進一步說明,台電過去全台調查約有39處潛在場址,主要以離島、花東地區為主,目前擬要求公布名單,交由上述機制讓民間各界討論,最後選出10個建議場址,再依照各項指標決定最後2到3處。讓已成立的放射性物料處理專責機構提出完整配套措施,與名單縣市政府溝通設立。

所謂指標,主要是須符合地層結構安全、洋流向外流 (無人島)、每平方公里低於340人等條件。原能會今年已提出《放射性廢棄物最終場址條例》,把地方回饋金從50億元提高到100億元,就是一個配套作法。

最終將挑選2到3處

經濟部說,要找到可以存放1萬年以上的最終處置場,岩層結構要求都很高,所以先找一處可以確保200年安全的中期集中式貯存場,讓低放高放核廢移過去是退而求其次作法。

目前負責核廢處理的台電則表示,希望盡快拍板公正團體、公開程序決定集中貯存場址方式,這樣有助向新北市爭取先部分啟用核一室外乾式貯存場,讓爐心燃料棒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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