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危老重建時程獎勵再延3年 營建署說「不」
2019/06/01 11:59
好房網News記者李彥穎/台北報導
針對不動產業界建議,希望政府將危老條例時程獎勵,再延長3年,營建署表示,為鼓勵所有權人更積極整合,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
台北市不動產公會榮譽理事長陳春銅,30日參加仲量聯行召開的2019年度不動產高峰論壇時表示,目前全台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大約有400萬戶,估計都更潛在商機高達18至20兆,但危老條例公布後3年內的10%時程獎勵,即將在明年5月到期,因此建議政府再延3年,給整合中的個案多一點時間,整合到百分百同意。
針對不動產業界建議,希望政府將危老條例時程獎勵,再延長3年,營建署表示目前並未考量修法延長。好房網News資料照片
對此營建署表示,依照「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6條規定,施行後3年內,也就是在2020年5月9日之前,所申請的危老重建計畫,會多給基準容積10%的額外獎勵,目的是為了鼓勵「加速」申請重建的民眾,應此如果延長期限,就失去了原本鼓勵的立法本意。
營建署強調,現在距離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截止還有11個月,而且依照危老條例的規定,民眾只要在期限前將重建計畫掛件申請,就可以享有額外的10%容積獎勵,就算2020年5月時程獎勵到期,危老重建最高還是有基準容積30%的獎勵。
營建署表示,危老條例是針對「危險」和「老舊瀕危」的建築物,來促進加速重建,也就是說大規模的土地合案件,應該要走都更,而不是危老重建,目前都更三法已到位,因此民眾可依基地規模和整合情形,來決定最適合的重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