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塔加違規露營 最高罰3000

2016/09/20 10:33

記者黑中亮/水里報導

未來遊客前往玉山塔塔加地區,不可再恣意違規露營了!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邀集各相關單位討論後,即日起依法嚴格執行取締告發,附近停車場亦將研議收取停車清潔費,第1次勸導不聽後,第2次巡查時,再發現有繼續違規露營炊煮者,將予以開單告發,違者可依「國家公園法」第26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

玉管處表示,玉山國家公園年遊客量超過100萬人次,塔塔加位於海拔2600公尺高山,夏季氣候涼爽,成為遊客避暑勝地,每逢假日多有遊客占用停車場搭設棚帳、擺置桌椅及野炊等行為,並有遊客露營等情形,影響生態景觀與遊憩品質。為解決違規露營亂象,塔塔加地區將依規全天禁止遊客占用停車場搭設帳蓬、露營、炊煮等行為。

另,為考量台21線新中橫公路在下午5時30分封閉道路禁止夜間通行,即日起每天下午4時30分前進行廣播宣導,並由玉管處會同第六大隊聯合巡查,發現有違規者,先予以第1次書面勸導,給予收拾離開時間,實施第2次巡查時,發現有未聽勸導繼續違規露營炊煮者,將予以開單告發,違者可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

玉管處並指出,除取締違規露營外,塔塔加地區常有車輛長時間占用停車位,影響其他遊客的停車權益,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考量實施全天候收取停車清潔費,與會的台大實驗林代表認為原則可行,因涉及土地租約內容變更,報請台灣大學校本部會議討論後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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