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收歸國有 五年逾43億元
2024/07/30 09:29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昨(29)日表示,國產署擔任無人繼承遺產管理人,近五年清理代管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高達43.7億元,截至今年6月,代管遺產案件也仍有1,718件,呼籲繼承人如希望承認繼承,務必在期限屆滿前提出。
國產署統計,2019年至2023年間,不動產遺產收歸國有總值分別為6.8億元、6.6億元、23.1億元、5.8億元、1.4億元,合計43.7億元。
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表示,主因繼承人拋棄繼承或被繼承人無子女、親人繼承遺產情形,但近年來社會經濟型態改變或我國邁入高齡化或少子化社會結構,這類無人承認繼承案件持續不斷,有些代管完成、收歸國有的房屋中,也會看到有相關親屬合照,只是不知有何原因導致無人繼承。
歷年來國產署或所屬分署擔任遺產管理人案件,累計已達8,934件,截至今年上半年,代管中遺產案件仍有1,718件。
為加速清理代管遺產未結案件,國產署2018年訂定四年清理計畫,2022年8月底屆期後,持續訂定年度清理計畫。近五年清理結案1,231案,平均每年清理結案246案,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總值達43.7億元,包括土地1,266筆、房屋86棟。
李政宗指出,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除自然人外,也可選任公務機關。
實務上,常有因遺產管理各項作業繁瑣,且多面臨「被繼承人遺債大於遺產,涉有訴訟爭執」、「被繼承人債權債務法律關係複雜,清理困難」及「承辦人力不足」等問題,導致辦理時程長,甚至有些涉及法律專業或訴訟,也須另行委任律師處理。
國產署呼籲,依民法規定,無繼承人承認繼承時,其遺產在清償債權,交付遺贈物後,如有賸餘,歸屬國庫,目前國產署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繼承人如要承認繼承,務必在法院公告催告所定期限屆滿前,向國產署提出,否則將依法收歸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