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來了! 小店家8/1起繳納
2016/07/28 10:20
王姿琳/台北報導
小店商家看過來!財政部提醒營業人留意,104年4月至6月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營業稅,將自下周一(8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至8月10日止。財政部官員指出,五區國稅局已在7月下旬陸續寄出核定稅額繳款書,提醒營業人應在限期內繳清稅款,未收到繳款書的營業人,可向所屬國稅分局、稽徵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
台北國稅局指出,每3個月一季查定課徵之營業稅稅款繳納方式,除以現金、約定委託轉帳繳稅外,尚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繳稅。至於應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的小店家,也可至24小時服務的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不必負擔手續費,營業人可善加利用。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可自行選擇最方便的繳納方式繳稅。但建議辦理營業稅查定課徵稅款轉帳繳稅,最為省時方便。官員指出,營業人可以利用在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的帳戶,其中若是合夥的營利事業,可以負責人的存款帳戶辦理;獨資營利事業則可以由負責人或配偶的存款帳戶辦理,申辦時只要填寫「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並且蓋用印鑑章後即可。
國稅局官員提醒,到便利商店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繳稅的營業人,繳納稅款服務至繳納屆滿日後2日之24時前,即105年8月12日24時為止。官員說,營業人若超過繳納期間才繳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提醒小規模營業人要如期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而被加徵滯納金,以及滯納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