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藥品清單再增 納急救藥品

2024/09/24 10:37
聯合報記者沈能元/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最新公告必要藥品清單,新增120項,品項集中於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抗感染藥品及心血管藥品,另納入缺貨嚴重的注射及沖洗用生理食鹽水等輸液。另為因應災害需求,未來將針對臨床常用且較易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如抗生素、心血管用藥等)列入必要藥品清單。
 
總統府將在9月26日召開「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第1次委員會,據瞭解將增設「物資大隊」,負責因應平時災害需求,其中急救站編組範圍納入診所或藥局的醫事人員。
為因應災害及作戰需求,食藥署陸續將抗生素、心血管用藥等急救用藥列入必要藥品清單。圖/藥師易麗珍提供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根據內政部「民防法」、「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內容,主要物資藥品為急救用藥,雖內政部尚未明列品項,但食藥署已陸續將臨床常用、較可能供應不穩的急救藥品持續納入必要藥品清單,避免缺藥。
 
王德原指出,這次新納入血管收縮素轉換酶抑制、血管張力素受體抑制、重金屬螯合劑(DMPS)解毒劑等藥物,即屬急救藥品,將持續檢視、更新。
 
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發言人王明媛指出,食藥署將急救用藥定義為救命、必要性藥品,應該包括國人常用且不可或缺的抗凝血劑等心血管用藥,以及抗生素、類固醇等藥物,以期天災、作戰時,不致缺藥、斷藥,這與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即將開會有所呼應。
 
在最新必要藥品清單中,王德原表示,原先必要藥品清單共597項,這次再增加120項,僅刪除4項,新增最多前三項類別為抗腫瘤及免疫調節劑(27項)、抗感染藥品(19項)、心血管藥品(18項)。
 
食藥署長莊聲宏日前接受聯合報專訪表示,將必要藥品清單盤點時間,從現行平均2年1次,縮短為至少1年1次。食藥署已著手修改規定,王德原說,藥品供應變化大,未來將從每2年更新1次,縮短為每年更新,審查重點為近期供應不穩或較可能短缺藥品,如製造廠市占率大於百分之60或製造廠為三家以下的臨床重要品項,均將列入必要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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