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詐騙1】代書詐騙6年得手2.1億 售屋3步驟自保很重要

2018/09/08 18:11

好房網News記者曾亭皓/綜合報導

「假買屋真詐財」近日登上各媒體版面,全因福利汽車董事長林茂樹日前踢爆中華地政聯合事務所涉及假買屋真詐財案件,直至近日嫌犯才逐一落網,且經檢警調查,詐騙集團6年以來共不法套利逾2億元。透過本次事件,內政部地政司表示,為避免類此詐騙行為,建議民眾於出售不動產時,應確保落實3步驟。

內政部認為,本次詐騙案件,詐騙集團主要是看準民眾不熟悉買賣交易流程,以及沒有詳閱契約習慣的盲點,以精心設計過的買賣契約,誘使賣方簽約,導致民眾在似懂非懂下受騙。

內政部提醒,民眾應先清楚了解契約內容。(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內政部建議,民眾於出售不動產前應確保以下3點:

►務必詳閱契約內容及契約審閱期:本次詐騙癥點在於契約未保障賣方權益。建議民眾使用內政部版買賣定型化契約,並詳閱契約內容,避免自身權益損失

►建議簽約時選擇自己信任的仲介業者或地政士:本案詐騙標的均為屋主自售及買方要求使用自己委託的地政士,因房地產價格差距甚大,影響甚鉅,建議屋主出售不動產時,應委託認識或自己信任的房仲業者,或採取雙地政士機制,透過專業業者協助過濾買方及交易程序,以保障自身權益。

►建議可辦理履約保證:目前不動產交易市場,為保障買賣金額及不動產如期交付,由公正第三方機構透過履約專戶執行價金收受及撥款,同時監督雙方辦理付款、產權移轉等程序,建議賣方如有遲疑,可要求買方辦理履約保證。

避免詐騙崛起、受害者增加,內政部提醒不動產買賣注意事項。(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內政部也提醒民眾,按內政部版定型化契約,一般買賣房屋雙方付款可分為4階段:

►1.簽約款:簽約時付部分價款。
►2.備證款:賣方備齊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所需的文件,並將相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地政士或律師時,再交付部分價款。
►3.完稅款:繳清相關稅費及增值稅後付部分價款。
►4.交屋款: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領得所有權狀,並點交清楚後,再交尾款。

各階段均有不同付款條件,賣方應依個案交易情形,審慎約定各期款成數,並明訂每階段應完成事項及款項,在未確認應取得房屋價款前,切勿同意辦理產權移轉。最後強調,買賣房屋應慎選不動產服務業者,及詳閱買賣契約書內容。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