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5G企業專網?立法前 須向電信業租網路

2019/01/28 13:53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惠/台北報導

5G時代的企業專網,是否開放企業使用電信公司競標拍賣的頻譜爭議多時,行政院科技會報執行秘書蔡志宏表示,考量市場公平競爭原則,在「電信管理法」立法通過之前,企業要蓋5G企業專網或私網,可以向電信業租用網路,「電信管理法」通過後,才會開放企業向電信業租用頻譜。

和碩董事長童子賢日前以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及DIGI+民間諮詢委員會召集人身分,公開建議在5G時代,應開放民間企業申請專用頻譜建置5G企業私網,並讓有意轉型導入創新應用的企業給予投資抵減,一起佈局下一個新兆元產業。

童子賢建議在5G時代,應開放民間企業申請專用頻譜建置5G企業私網(童子賢/資料照片)

此項建議在2018年年底的SRB會議提出後,引發電信業者的大力反彈,電信業者認為,光4G時代,五家電信公司合計重砸1,748億元標得頻譜,頻譜是有價資源,若是讓企業不用競標就可以取得頻譜,對電信公司而言是不公平競爭。

蔡志宏表示,5G專網部份尚未達成共識,可能會在「電信管理法」修法通過之前,以企業可以向電信公司租用VPN網路方式,做為企業專網使用,換言之,是有償使用電信公司巨資興興的網路,等到「電信管理法」立法通過之後,再研議開放企業可以向電信公司租用頻譜,再去興建企業專網。NCC強調,5G釋照遊戲規則出爐後,還會再與業者溝通,才會定案。

5G頻譜釋出,台灣大哥大總經理鄭俊卿認為以2~3張為宜,遠傳前總經理李彬認為不宜超過3張,中華電信認為,宜考量連續及大頻寬至少100MHz才能實現真5G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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