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傳承」勝過「繼承」 2026年減稅攻略與家族傳承布局一次掌握
2026/02/15 07:00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2026年通膨持續升溫,多項民生減稅政策已正式上路,針對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各項扣除額、課稅級距、退職所得等皆依物價指數調整,使不同所得族群皆能受惠,透過稅制的調整,貼近國人與家庭整體的負稅能力,提升家庭實質可支配所得,促進租稅公平。
勤業眾信私人暨家族企業服務稅務團隊資深會計師王瑞鴻表示,新的一年除了掌握減稅政策新變化,更應持續關注與資產傳承息息相關的繼承以及遺贈稅法的修法進度,特別是家族財富管理與傳承規畫上,時間往往決定稅務規畫的彈性與效果;唯有提前布局,因應法令的變動與稅務議,確保家族資產得以永續傳承。
個人綜合所得稅適用金額調整(2027年5月申報2026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202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調整重點,主要隨著物價指數修正,進而調高相關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各項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
王瑞鴻以二類典型申報戶舉例:
》單身租屋者,2026年度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約可達(以下同)644,000元
(= 101,000+ 136,000+ 227,000+ 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180,000)
》一家三口(雙薪、非租屋、1名6歲以下子女)者,則可達1,179,000元
(= 303,000+ 272,000+ 454,000+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50,000)
此外,202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已自21萬元調高至21.3萬元,倘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即21.3萬元乘以申報戶成員人數),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之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該差額部分得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遺贈稅預告修法:強調受贈人按比例負稅、優化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計算
為落實憲法判決精神,財政部發布「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財產併計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作業原則,並於2026年1月22日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修法明確指出: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含其配偶)之財產,若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其遺產稅應由各受贈人按各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例負擔,並以受贈財產為限負繳納義務,避免繼承人無受益反而需代繳稅負。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其配偶之財產既已併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課稅,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時,將配偶受贈財產視為被繼承人現存財產,對稱增加可扣除金額,對配偶更為有利。
從憲法判決落實到遺贈稅法修法的核心精神,明確遺贈稅之責任歸屬,強化稅收的公平性、合理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同時也防堵被繼承人之配偶拋棄繼承或喪失繼承權的課稅漏洞。
從繼承分配走向傳承治理的永續架構
稅制全面翻新的同時,王瑞鴻提醒,高資產家族需關注的不僅是「如何繼承」,而是「如何將財富資產跨世代永續地傳承」,透過及早規畫、提前佈局,才能將家族創辦人辛苦打拼的事業與財富得以永續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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