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綠能屋頂 北冷南熱
記者王玉樹、社會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全民屋頂下月上路!經濟部昨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確定由地方政府做莊,出面整合民眾屋頂,以每區約5000戶的規模容量成立「綠能屋頂遴選案」,讓太陽能營運商競標施作,廠商至少須撥出售電費1成回饋金給住戶、3%給地方政府。以一般民眾最常裝的小屋頂5瓩容量,出租後每月可分得337元。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表 經濟部昨公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以每區約5000戶的規模容量成立「綠能屋頂遴選案」,讓太陽能營運商競標施作,廠商須至少須撥出售電費1成回饋金給住戶、3%給地方政府。(中時)
經部加碼躉購費3~5%
為了吸引民眾與廠商投入,經濟部還擬祭出利多,今年屋頂型太陽能躉購費率每度6.4元,未來會針對綠能屋頂方案再加碼3至5%,一度約可多賣0.2元。經濟部可能要求廠商競標時,承諾加碼部分全回饋給民眾,如此民眾每月可分得回饋金將會更高。以裝10瓩容量為例,原本民眾可拿回饋674元,加成後可拿到695元。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林全能表示,綠能屋頂將由地方政府擔任平台,出面整合各區(鄉鎮、里)民眾屋頂,每區希望有50MW(5萬瓩)規模,也就是5000戶屋頂,以綠能屋頂遴選案讓太陽能營運商競標。
售電費1成須回饋民眾
經濟部部長沈榮津說,營運商參與時要提出回饋金辦法,廠商賣電給台電後,至少要把售電費10%給民眾當回饋金,3%給地方政府作為「綠電發展基金」。林全能進一步指出,參與的營運商資本額須2億元以上,屆時提供給民眾回饋比例最高者,可取得分區優先開發權。
新方案下月公告後,前半年會找3縣市優先投入,每縣先做1000戶,之後再提高到一區5000戶。林全能表示,已跟嘉義市、台南市、彰化縣、雲林縣與台中市縣市政府接觸過,大家都表達有興趣意願。至於日照較少的北部縣市,會努力溝通。
違建屋頂4種型態設置
至於違建屋頂,經濟部也提出4個調和作法,包括結構分立(太陽光電與違章建築裝設分開)、結構共構(支架可以共構,未來拆違建可不拆太陽能支架)以及直接蓋於違建屋頂上(不影響公共安全違建者)4種型態。
不過,新北市經發局副局長黃正誠指出,推動太陽能光電立意良善,但北部光照平均比南部少30%,雖躉購價比南部多出15%,中間還有15%價差,除非中南部已經沒地方可架設太陽能光板,業者才會選擇北部。另外,政院要求地方整合出5000戶屋頂競標,黃正誠說,光電板蓋在民房屋頂須經管委會同意,住戶間的整合對地方政府是一大考驗,困難重重。
台北市產業發展局表示,中南部縣市多獨棟房屋,台北市1棟大樓就算只有10戶,不僅要先取得所有權人同意,回饋電費也無法分配到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