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版BOT 主體事業要大於50%

2015/05/18 10:29

記者張潼、張立勳、黃琮淵/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追打前朝5大案,質疑這些BOT案失去初衷、反添圖利財團疑慮。北市財政局昨公布新版BOT案的SOP(標準作業流程),從「適當性」、「比例原則」、「權利金規畫與3階段開標」來調整;柯強調,新版BOT不是反商,而是市府握住方向盤,財團扮演引擎角色。

明訂SOP 採3階段開標

北市府昨舉辦「BOT制度研討會」,柯文哲表示,研討會目的就是要面對問題、檢討問題,並公布新版SOP,會交代幕僚把會議中的討論上網公開,讓大家發表意見,之後再彙集意見、修正後決定執行方向。

在新版SOP中,BOT案在計畫形成階段就須符合都市計畫精神,此為案件的適當性;可行性評估與先期規畫階段,也要由專業財務顧問執行財務規畫,不能由廠商內部自行執行。

招商階段則要確保甄審委員會府外委員超過2/3,有別於過去府內委員過半數;主體事業最低比例應有所規範,至少要大於50%,且主體事業比例越低,開發與營運權利金應提高;開標作業也從一次決標改成3階段開標,包括資格、規格、價格標,廠商取得資格後才能進入下一步。

重大案 可採公投決定

財政局副局長陳志銘舉例,目前BOT案主體事業及附屬設施無強制規範,甄審作業也沒限定,如交九案(京站轉運站)主體事業交通部分僅9%,其餘都是百貨商場。

律師、廉政委員鄭文龍也建議,若為重大市政議題,可採公開聽證會模式,利用市民陪審團或公投來形成決策。台北市財政局說,新版BOT案標準作業程序沒有違反中央《促參條例》規定,透過新版執行,避免公共建設變相成為土地開發,忽略公共建設對社會的價值。

促參司:不符衡量法則

不過,財政部促參司長曾國基表示,目前法令並規範無主體事業最低比例,這主要是衡量法則,也就是在主體事業不賺錢的時候,利用附屬設施收取開發與營運權利金,但能打平時就該停住,而不是為了衝高權利金,毫無限制地放寬附屬設施,要這樣的話,做地上權設定即可。

昨天柯文哲全程參與研討會,在會議結束時表示,今後不再叫5大弊案,要稱為「5大案」,開研討會目的是希望能面對、檢討問題,市府並非反商仇富,而是希望訂定更完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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