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案 財部:乾脆走仲裁
2015/05/31 09:16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台北大巨蛋爭議未解,主管促參案的財政部坦言,「中央很難插手」,認為BOT案的處理要回歸促參法及雙方契約,若爭議處理無實質進展,開不成協調委員會,建議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出仲裁申請。
針對台北市五大爭議BOT案,共通點多在政府對民間讓利太多,例如權利金全免或太低,或是場、飯店等附屬事業所占比例過高,反而喪失促參案原有的公益性。
對此,財政部認為,導致這類爭議的原因,若是主辦機關違反法令或招商公告內容,可要求召開協調委員會;如果協調委員會的運作機制已失靈,則可藉由司法或仲裁途徑解決。
對於北市五大案中遭詬病的權利金或回饋金爭議,財政部官員說,權利金或回饋金的收取與否,並非促參案的必要條件,必須回歸到個案的雙方契約來處理。
官員強調,如果外界認為國內的促參案件有圖利財團的疑慮,可以效法新北市推動的「新莊國際創新園區BOT案」的做法,公私部門在簽訂合約時,可明定「超額權利金收取機制」,當實際營收遠超過投標時的預估營收,將啟動超額權利金加收機制,讓官方可與廠商共享獲利。
另外,政大地政系教授林左裕也建議,未來可融入財務「選擇權」的觀念,在BOT專案常具長期經營不確定下,最適合的修正方式即為提供公私雙方調整之機制或彈性,同時降低雙方共同面臨未來之不確定性,亦可藉此提高民間機構對BOT專案之投資興趣,以穩健的永續經營,創造政府、業者及社會的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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