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第2房 房貸利率將調高

2014/07/18 10:09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張中昌/台北報導

買第二間房的房貸利率勢必要調高了。銀行局昨(17)日正式發布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問與答,明確定義每人一生只有一次自用住宅,在申貸銀行房貸時可適用45%的風險權數,第二棟即必須適用100%,即銀行資金成本會提高,必須反應在客戶的房貸利率等條件上。

 

金管會這次解釋房貸風險權數,主要是因應央行6月底再度強化房貸控管機制,金管會部分回應央行總裁彭淮南的要求,請銀行徹底落實第二戶房貸就必須適用100%風險權數的措施,必須確定借款客戶名下只有一戶自用住宅,且第一次用這戶自用住宅來申貸,才能適用45%的風險權數,另外如修繕貸款並不能跟著適用45%,必須用100%的風險權數。但銀行局也表示,若夫妻名下各有一間房子,且都是自用,則兩人可分別向銀行申請貸款,各有一次適用45%權數的機會。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昨天正式發布相關問答內容後,銀行即日起核准房貸就必須用新的解釋,檢查局也會將此列入新的金檢範圍;未來就是以稅捐機關的財產總歸戶資料為主要認定,同時聯徵中心也會進行註記,每一位借款人名下只能有一棟自用住宅可以適用45%的風險權數,第二戶就必須用100%。同時銀行局也公布近年控管銀行不動產貸款集中風險的成果,即從民國100年起,承作加計修繕貸款或建築融資比率偏高的銀行,就會要求調降比重或增提呆帳準備,100年時有17家銀行被列管,到103年已降為7家。

邱淑貞表示,今年7月底為最後期限,7家銀行若餘額未降者,就必須先提列呆帳準備,增加風險承受能力,估計7家共要增提18.3億元。至於先前控管的17家銀行,到今年5月底不動產貸款餘額,即房貸加計修繕貸款、建築融資等餘額,已比99年底時減少1,429億元,同時也增提74.5億元的備抵呆帳,銀行局表示,先前壓力測試,無論是房價下跌20%或30%,同時利率上漲1~2個百分點,國內銀行都能全數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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