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8例境外!在海外國人2年沒回台被除籍?衛福部公布鬆綁措施

2021/12/01 14:28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國內於12月1日無新增COVID-19本土個案,不過新增8例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
 
指揮中心說明,今日新增8例境外移入個案,為5例男性、3例女性,年齡介於10多歲至40多歲,分別自印尼(5例,案16713、案16716-16718、案16720)、加拿大(案16714)、美國(案16715)及柬埔寨(案16719)入境,入境日介於今(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
 
國內於12月1日新增8例境外移入個案。圖/截自疾管署直播
 
因應不少國人因疫情影響而無法返國,為不失其國民年金及全民健保之權益,衛福部從寬保障措施。針對國民年金權益保障之因應措施,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指出,出境滿2年戶籍遷出者若為民國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可向勞保局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身心障礙年金則可向駐外館處申請相關文件郵寄到勞保局,經審核通過即可續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也從寬採計請領資格,自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如有戶籍遭遷出或因疫情未能於近3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滿183天,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從寬採計資格。
 
至於全民健保權益保障之因應措施,商東福表示,出境滿2年戶籍遷出者若為民國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一樣可向健保署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另外,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時,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商東福補充,全民健保持續納保者,領取慢箋藥物及申請海外緊急就醫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之權益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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