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收占比 連三年低於1%

2016/04/20 10:25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19)日表示,我國遺產稅率自2009年調降至單一稅率10%之後,我國遺產稅收實徵數明顯下滑,遺產稅收占各級政府總稅收已連續三年落至1%以下,遠低於過去的1.3%~2.0%。

主計總處指出,2009年元月起我國遺產稅實施新制,免稅額由779萬元提高為1,200萬元,稅率也由10個級距(2%~50%)修正為單一稅率10%。依據財政部統計,自2009年單一稅率實施後的遺產稅收雖有下降,但有時反而升高,這是什麼原因?主計總處官員表示,這是因為課稅主體在2009年新制實施前辭世,仍適用稅率較高的舊制,但數年後才繳交所致,依《稅捐稽徵法》有5年緩衝期。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2009年遺產稅實徵淨額172億元中,以舊制稅率徵收的金額高達164億元,2010年實徵淨額312億元裡,以舊制徵收的金額更高達271億元,新制僅徵收41億元。直到新制實施第5年(2013年),新制才升逾100億元,超越舊制的29億元。

主計總處官員進一步分析,在舊制遺產稅時期以2002~2008年為例,平均每件遺產稅額介於411~472萬元間,相當穩定。2009年實施新制後,以單一稅率10%課徵的平均每件遺產稅額,自2011年以來大約在200萬元上下,不及修法前平均水準的一半,這顯示2009年遺產稅率的調降,對稅收的影響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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