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買房自住 可享優稅

2022/07/12 09:11
經濟日報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外籍人士在台灣工作,可能會有購屋需求,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昨(11)日提醒,外籍人士想買房必須先看所屬的國家與台灣是否有「平等互惠原則」,在買賣時如果有獲利,同樣得繳房地合一稅,但如果房屋是自行居住,也可比照國人申請住宅用地。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2019年在台外籍人士有76.4 萬人,部分外國人可能有長期居住計畫,因此有購屋需求。台中市稅務局表示,近期有一案例,外國人在購屋時因為所屬的國家和我國是「附條件平等互惠原則」,因此產生無法取得的情況。

 

房市示意圖。記者朱曼寧/攝影

 

台中市稅務局表示,近期有一名新加坡籍人士,想購入一棟透天厝,但因新加坡與台灣屬於附條件平等互惠的國家,條例中指出「准許新加坡人民取得我國區分所有建物之任何一層作為住宅或商業使用」,由於透天厝非屬區分所有建物,所以這名新加坡籍外籍人士無法購買。
 
台中市稅務局指出,如果是購買一般的公寓、大樓,只要不是整棟建物,原則上仍可以成功取得。
 
如果外籍人士購買房屋後,是自行居住則可以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台中市稅務局提醒,因為外籍人士在我國境內未辦理戶籍登記,因此外僑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必須是購入房屋的地址,才能達成申請要件;如果房屋買賣有獲利時,也需要繳交房地合一稅。
 
目前與台灣平等互惠國共有77個國家,鄰近的日本、南韓、馬來西亞等;較遠的則有英國、德國、加拿大和美國42個州等,台灣人可以在這些國家自由購屋,屬於這些國籍的外籍人士同樣也可以在台灣享有平等互惠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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