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路樹壓死騎士 中央允1個月釐清權責

2024/07/07 08:34
中國時報記者陳育賢/竹市報導
 
新竹市大學路51巷日前發生路樹倒塌造成傷亡事件,由於該路段維護管理權責不明,立法委員鄭正鈐對於高公局至今仍未釐清表示不滿,要求訂定具體時間完成釐清工作,高公局允諾在1個月內釐清與新竹市政府轄內的養護權責畫分。
 
鄭正鈐指出,針對新竹市大學路51巷路樹倒塌意外事件,今年4月初即邀集高公局與新竹市政府協調,並要求兩方以最快速度盤點新竹市內所有養護權責不清的區域,明確畫分權責。
新竹市大學路51巷日前發生路樹倒塌造成傷亡事件,由於該路段維護管理權責不明,高公局允諾在1個月內釐清養護權責畫分。圖/新竹市消防局提供、陳育賢新竹傳真
但事隔3個月,高公局仍未完成此項工作,他對此表示不滿,批評高公局速度太慢,依舊在原地踏步。
 
鄭正鈐指出,大學路51巷路樹倒塌傷亡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權責將由司法判定,但為避免再次發生權責不清導致民眾損害憾事,4月協調會已作成決議,要求高公局應以最快速度盤點所有新竹市內養護權責不清區域,明確區分權責養護。
 
他強調,公部門有責任保護民眾安全與權益,不能因為權責不明造成民眾損傷,新竹市有許多高公局養護權責不清的區域,而高公局卻連基本釐清都無法做到,造成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漏洞,也讓民眾認為公部門在推卸責任。
 
他要求高公局訂出具體時間,釐清新竹市內養護權責不清區域,並明確畫分責任,高公局則允諾在1個月內完成。
 
市府則表示,此次事故肇因於事故處邊坡雜木滑落,該處位於國道用地範圍,管理者亦登記為高公局,是高公局興建高速公路時一併開闢,內政部也認定事故點位於高速公路路權線內。
 
依《公路法》相關規定,事故處為國道用地範圍內設施,市府非該設施主管機關,雖難依《國賠法》賠償事件家屬,但仍將與家屬保持聯繫,積極協助家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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