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工時 待遇差很大

2015/10/05 10:31

記者于國欽/台北報導

行政院主計總處昨(4)日表示,103年部份工時者的每月經常性薪資,已降至全時員工的43.5%,此一比率創下調查以來最低,其待遇的差距有擴大趨勢。

主計總處甫完成的受僱員工動向調查指出,103年底我國全時員工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39,691元,部分工時員工僅17,271元,部分工時經常性薪資是全時員工的43.5%。主計總處自96年開始進行這項統計,起初部分工時者的經常性薪資約全時員工的五成,於98年、99年升至52.6%、51.8%最高,隨後急速滑落,至103年降至43.5%的歷次調查新低。

國勢普查處處長劉天賜表示,部分工時的時薪近年雖有提升,但仍不及全時員工的調薪幅度,這是導致兩者薪資差距擴大的主因,此外工作時數的變化、廠商僱用型態的改變也可能是影響兩者薪資差距的原因。

但依主計總處調查,103年底各業部份工時的時薪平均158元,優於基本工資時薪115元,但僅略優於100年的157元、101年的154元,而全時員工100~103年經常性薪由38,086元升至39,691元,增幅明顯優於部分工時者,兩者待遇因此逐漸擴大。

各業部分工時員工的每月經常性薪資,103年以金融保險業27,948元最多,營造業26,609元居次,藝術娛樂及休閒業25,946再次之,而以不動產服務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1萬2千多元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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