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房舍種電回饋最少 經發局挨轟

2016/09/21 11:45

記者張立勳/新北報導

新北市經發局推動公有房舍屋頂裝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廠商須將售電獲利回饋給市府,但因最低回饋比率僅3%,遠低於台北市10%、桃園市22.5%,市議員痛批經發局「割地賠款」,導致市庫蒙受損失;經發局解釋,為鼓勵廠商投入,才以較低門檻加速推動。

新北市2013年開始推動公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初期以學校為建置標的,逐漸擴及公有市場、活動中心及各機關。

經發局統計,截至7月底,新北116處公有房舍架設太陽光電設施,每年發電約921萬度,可減碳4800公噸,相當於12.3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的二氧化碳吸收量,20年市庫約進帳6563萬元。

不過,新北市回饋率僅有3%,遠低於其他縣市,新北市副議長陳文治、市議員林銘仁批評經發局作法失當,猶如簽訂「割地賠款」的不平等條約,讓市庫蒙受損失;桃園2015年推出50處機關和學校裝設太陽光電,回饋率達到17.2%,明年累積裝設的建物預計有150處,回饋率則高達22.5%,估計20年可挹注市庫4億元。

台北市今年8月才宣布開放269處建物屋頂「種電」,但最低回饋率10%,目前仍在招商中。林銘仁批評,新北市推動太陽光電比北台縣市早,但廠商回饋比率卻最低,明顯有重大疏失,應參考鄰近縣市,重新訂定回饋比率。

經發局綠色產業科股長黃恆瑋說,北台灣日照量不足,發電效益低,為推廣太陽光電,設定較低門檻鼓勵廠商投入建置,未來會考量重新擬訂回饋比率。黃恆瑋強調,回饋比率雖低,但對廠商提出額外條件,例如必須負擔烏來區公所及市府大樓迴廊設置防災型太陽光電系統,因應災害或緊急狀況,可提供連續2天的緊急用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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