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延壽說明會 官員:核心精神是「修繕代替拆除」

2025/12/21 15:45
聯合報記者張策/新北報導
 
因應高齡化社會與老屋安全問題,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老屋延壽」修繕計畫,辦巡迴說明會向民眾說明制度內容。國土署昨在新北中和區辦老屋延壽巡迴說明會,吸引不少民眾到場關心補助條件與申請細節。
 
國土管理署科長徐子宏表示,國內屋齡30年以上住宅已超過500萬棟,占全國住宅總量一半以上,加上65歲以上人口已達467萬人,占比約2成,「人屋雙老」已成為結構性問題,老屋修繕已是迫切課題。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推動「老屋延壽」修繕計畫,透過巡迴說明會,向民眾說明制度內容。圖/聯合報記者張策攝影

 

徐子宏指出,老屋延壽計畫核心精神是「修繕代替拆除」,在確保結構安全前提下延長住宅使用年限,讓長輩能在熟悉環境中就地安養,減少頻繁搬遷負擔;相較拆除重建,修繕可減少約6至7成碳排放,兼顧居住安全與環境永續。相關經費已納入韌性特別條例,總計投入50億元,計畫執行至116年12月31日,目標至少改善600棟老宅。
 
補助對象以屋齡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為限,包含4至6樓公寓及6樓以下透天住宅。公寓須住宅使用比率超過一半,且整棟至少有一戶設籍65歲以上長者、中低收入戶或長照等級第二級以上者;透天住宅則須全棟作住宅使用。申請原則以「棟」為單位,若未設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須由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後,推派代表提出申請。
 
補助內容強調「內外兼修」,須先完成公共空間修繕後,才能申請室內補助。公寓公共空間最高補助960萬元,項目包含屋頂防水隔熱、立面修繕、樓梯間與公共管線整理、老舊招牌拆除及外掛空調管線安全整理等;室內修繕以住宅為限,每戶補助上限20萬元,若戶內有長者或弱勢身分可加碼至30萬元,整體補助比率最高為工程費用的65%。
 
中和場說明會上,民眾關切早期公寓未成立管委會、未辦理區分所有權登記等情形,國土署說明,只要能提出合法建築相關證明並完成住戶整合,仍可依規定申請。至於「百分之百同意」門檻,因修繕涉及外牆、樓梯間等公共空間,攸關全體所有權人權益,仍須全體同意,但制度並未規定所有住戶都須分攤費用,一樓住戶可僅簽署同意書、不必出資,實務上仍需透過住戶溝通整合推動。
 
至於補助樓層範圍,目前僅開放4至6樓公寓申請,國土署表示,考量計畫屬試辦且經費有限,優先鎖定行動不便風險較高的高樓層住戶,後續將視執行成效與預算狀況評估是否擴大;一樓若有違建,違建範圍不列入補助,亦不由政府協助拆除。
 
國土署也指出,600棟為依補助上限試算的估算值,實務上並非每案都申請到最高金額,剩餘經費將滾動釋出名額,採「先申請、先審查」方式,由地方政府受理、逐案審核,確保資源優先協助真正有需求的老屋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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