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假外資、真陸資」介入 金管會自信可查明
2018/12/05 14:13
中國時報記者黃有容/台北報導
俗稱「大同條款」的《公司法》173-1條上路後,外界憂心「假外資、真陸資」介入企業經營權將「無所不在」。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坦言,市場派行使召集權的法定程序中,有一段「爭議時間」很難認定,因此必須在寄發開會通知前確定資金來源違法,才有可能阻止奪權惡戰;不過他霸氣表示,金管會能及時查清。
繼大同發生疑似陸資繞道違法投資介入經營權爭議後,台苯監察人3日也狀告金管會,懷疑林文淵等市場派動用「假外資真陸資」大買台苯股票,企圖介入台苯即將召開的股東臨時會董事及獨立董事改選。
外界憂「假外資、真陸資」介入企業經營權,金管會表示能及時查清。(圖/擷取自pixabay)
根據「大同條款」,市場派只要能湊到5成以上股分,就能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顧立雄指出,由於相關法規處分是向後發生效力、不溯及既往,假如在「行使召集權期間」查出確定有違法陸資,就可以阻止股東臨時會;若「行使召集權期間」結束,股東臨時會已開始,就無力回天。但顧立雄說,他對證期局有信心,表示自接到檢舉到「爭議時間」,金管會應有足夠時間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