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榮運董事再被拔 律師:意料之中

2016/03/17 10:47

記者曾仁凱、蘇位榮/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爭產風波延燒,集團旗下四家上市公司之一的長榮儲運昨公告,法人董事及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張國煒退出董事會。

面對大房再出手,張國煒的榮運董事遭改派,張國煒律師宋耀明昨晚表示「意料之中」,不過他提醒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人,若違反張榮發意願、處分張榮發在遺產上權利,可能涉嫌背信罪,「不要殺紅了眼,忘記觸法。」

榮運其中一席董事為財團法人張榮發慈善基金會,原本代表人是張國煒,昨天宣布法人代表改派,由長榮儲運總經理魏茂俊擔任。

另外,身為大房母舅的前集團副總裁林榮華,上個月申請退休獲淮,原本他是以長榮國際代表人的身分擔任榮運監察人,昨天也一併改派長榮鋼鐵副總葉佳全接替。

目前長榮集團四家上市公司中,張國煒分別以長榮航勤法人代表,與其個人掌控的英屬維京群島商華光投資法人代表身份出任長榮海運與長榮航空董事。日前市場傳出,張國煒不想當長榮航的陽春董事,打算改派法人代表。但長榮集團發言人柯金成表示,至昨天,尚未接到張國煒改派代表人的通知。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背信罪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損害本人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的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界指出,遺囑執行人負有為張榮發處理執行遺囑之責,雙方有委任關係,執行人若是違背任務並造成損害,就有背信的問題。

宋耀明昨不願直說是否對張榮發四名遺囑執行人提出刑事背信罪告訴,但他強調,遺囑執行人沒有權力自作主張、違反張榮發在遺囑上表明的意願,擅自處分張榮發的遺產、股權及指定的經營管理職務,否則就涉及背信罪。

宋耀明表示,除華光與雲杉投資公司是張國煒個人所有,張國煒被拔除長榮集團旗下其他公司的法代董事職務「並不意外」,張國煒現在就是暫時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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