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視聽歌唱場所可「有條件復業」 中市即起受理申請
2021/10/06 13:59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部分休閒娛樂場所有條件開放,台中市政府配合經濟部公告指引,受理視聽歌唱業提出復業申請,市府後續也將加強查核,要求業者落實防疫措施,如違反,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經發局表示,國內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5日起有條件開放視聽歌唱業(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除須遵守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加強通風換氣等措施外,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且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並須依經濟部公布的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辦理。
經發局指出,市府整體防疫政策與中央一致,亦應遵循除飲水(含飲料)外不得飲食,且唱歌時需全程戴口罩,且每組顧客消費完,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等措施。
此外,經發局也說,依中央最新公布指引,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復業無須事先申請,但業者須遵守顧客1人1機遊玩、場內錄影及顧客離開機台後須立即消毒,市府籲請相關業者保持審慎的防疫警備態度,隨時注意場所防疫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