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花落誰家?中信金遞件搶親 最晚916揭曉
2024/08/27 09:32
工商時報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中信金控收購新光金控案,正式於26日下午向金管會遞件。金管會當日傍晚證實「已正式收件」,依金控法規定,金管會要在收件日次日起的15個營業日內准駁,最晚9月16日前做出決定,這場史上最戲劇性的併購案,金管會的角色相當關鍵。
金管會傍晚收到中信金申請文件後,此案即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銀行局會先確認中信金的書件是否完整,相關併購條件是否符合等,若有需要,還會請中信金補件說明。
因金融史上從未出現過公開收購與換股合併同時進行、且對象是同一家金控的情況。據了解,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多次開會商討對策,首要任務是確保金融秩序的穩定。
依金控法第36條規定,金控投資另一家金控,須向金管會申請核准,金管會要自申請書送達的次日起,於15個營業日內若未表示反對,視為已核准;若未經核准,不得進行所申請的投資行為。但官員指出,從來沒有過「未表示反對」的情況,大多還是會正式函覆可以或不可以。
中信金表示,26日已正式向金管會遞交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以「成為台灣最大金控」為目標,若能順利取得金管會通過,會在保障雙方股東權益、員工生計、客戶服務前提下,完成併購。若獲金管會核准,收購新光金完成後,中信金與新光金合併後總資產將達到13.5兆元,資產規模排名台灣市場第一,合併後規模將超過渣打銀行(香港)、日本野村控股公司、新加坡大華銀行等亞洲大型金控,成為亞洲第38大金融集團,跨出國內金控打亞洲盃、世界盃的第一步。
中信金認為,如果能通過,除銀行業務可擴大市占率,保險業務可藉由整併台灣人壽經驗,改善新光人壽經營績效,進而提升獲利能力;證券業務則可補強中信金第三獲利引擎,完善金融服務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