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旅補助 200元夜市抵用券限分區使用

2019/09/16 17:06

聯合晚報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違反道路安全 墾丁夜市攤商不列入

夜市抵用券今天開始發放,目前適用的夜市共有83處,包括知名的台北士林夜市、台中逢甲夜市、台南花園夜市、花蓮東大門夜市。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許正宗指出,屏東瑞光夜市預估今天也會入列,墾丁夜市已確定不會入列,因為墾丁夜市攤商多擺在台26線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

 

經濟部指出,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國內旅遊的本國籍自由行旅客,依照住宿區域每一房將給予200元抵用券。

 

經濟部配合擴大秋冬國民旅遊獎勵加碼自由行旅客推出夜市抵用券每房200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關於全台夜市抵用券使用辦法,經濟部指出,掃描抵用劵正面左下角的QR code,就可知道各縣市登記列管的夜市名單及座落地點,夜市抵用券不能跨區使用,同一區則可以跨縣市使用。使用的地區可以畫分為北、中、南區,北區是北北基到桃園、新竹。中區是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南區是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經濟部指出,如果持有苗栗縣住宿的夜市抵用券,就只能在中區使用,也就是限於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等五縣市,不能到北區或南區等其他縣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縣市旅遊的抵用券,全台都可使用,不受跨區限制。例如在花蓮的民宿,領到夜市抵用券,可以到台南花園夜市消費。

 

經濟部推出的夜市抵用券200元,今天發放,目標是本國籍的自由行旅客,只要有在交通部登記的旅宿店消費,每一房發放200元夜市抵用券,每張面額50元,每一房間可以發放四張,團體旅客不適用。不能換現,不找零,使用者必須是中華民國籍,拿身分證登記領取,使用期間從明天到今年底12月31日止,在夜市中有張貼歡迎使用夜市抵用劵貼紙圖示攤位,就可使用。

 

根據經濟部最新公布的適用夜市名單,目前全台共有83處,多個知名夜市皆有加入,包括基隆廟口夜市、台北饒河街夜市、寧夏夜市、士林夜市、景美夜市、新北市樂華夜市、台中逢甲夜市、嘉義文化路夜市、台南花園夜市、高雄六合夜市、宜蘭羅東夜市、花蓮東大門夜市等。想查詢適用的夜市名單可在臉書搜尋台灣夜市go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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