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占用陽明山國有地 北市知名秘境餐廳遭判拆屋還地

2026/02/04 15:16
聯合報記者李隆揆/台北報導
 
洪姓父子涉占用國有地居住並經營餐廳,遭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告求償、請求拆屋還地,士林地院審理後判洪拆屋還地2770平方公尺、給付不當得利7萬7033元及利息,陽管處也因測量錯誤而溢收補償金,須返還洪1萬元。
 
陽管處主張,士林區至善路2筆國有土地遭洪男占用,洪男兒子居住該處並開設經營「潼精緻鐵板料理至善店」、「聽雨軒壽司鐵板店」,陽管處2013年曾現場測量占用範圍,洪也簽署切結書,訴訟中在囑託測量,有更正占用範圍及面積,據以請求拆屋還地並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

 

 

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記者李隆揆/攝影

 

 

洪男則主張,庭院水泥地沒有門、鎖等,並非遭他占用;部分房屋因坍塌難以使用,也不算占用;多年來陽管處向他收取使用補償金,等於默許他的用地,何況2次測量結果不一,重測後實際使用範圍縮減,反訴陽管處應返還溢收金額「至少1萬元」。
 
法院勘驗後認定,庭院水泥地被多棟建物圍繞,客觀上仍是占用土地的一部分,部分房屋坍塌,仍可見牆垣等外型,仍是占用土地。洪應拆屋還地,另依年度申報地價計算,應給付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利益7萬7033元及利息。經查陽管處確有溢收,須給付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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