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促柯P 文萌樓收歸公有
2015/03/31 09:25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台北市古蹟文萌樓、被日日春協會做為會館,不過,劉姓男子4年前向原屋主買下使用權,雙方因使用權鬧上法院。高院昨日開庭,日日春協會成員前往法院前抗爭,她們痛批劉是炒作古蹟的投機客,呼籲市長柯文哲將文萌樓收歸公有,杜絕有心人炒房。
這起引發爭議的古蹟使用權之爭,是因位於北市歸綏街的文萌樓,於日據時代至今,從未進行產權登記,建物所有權狀況不明;北市府將該處核定為古蹟後,原屋主朱姓女子在2011年將使用權,以330萬元賣給劉姓男子。
劉主張,他經買賣取得房屋的使用權,要求日日春協會搬離現址;但日日春主張,前會長官秀琴向朱女租下文萌樓,做為協會的會館,基於買賣不破租賃的規定,日日春有合法使用權。
歷審都判日日春敗訴,案經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文萌樓建物未經所有權登記,劉就算取得房屋的使用或處分權,但不能據此主張「排除侵害」,要求日日春搬走,將原判決廢棄發回高院。
高院更一審,昨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劉委由律師湯惟揚出庭表示,他經由買賣取得使用權,日日春無權占有應搬離;但日日春的律師謝允正反駁,協會承租後,有事實上的使用狀態,占有該屋有法律正當性,雙方各執一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