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陽性視同確診今上路 防疫保單賠不賠看這點
2022/05/12 15:38
經濟日報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三類對象快篩陽性視同確診今(12)日上路,產險業對防疫保單理賠看法分歧,傾向PCR檢驗結果為依據較無疑慮,但專家認為,大多保單條款並未明寫須經PCR檢驗程序,原則上須做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至於傳出業者主張退件、要求補其他證明再受理理賠申請,對於已接受數位健康證明認證、保留查核權的保險公司「又怎麼可以退件不受理,不就等於不接受數位健康證明」。
指揮中心宣布,今日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三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生遠距或視訊診療認定後,即可視同確診。不過,產險業界對實務上流程仍有疑慮,如醫生如何確認畫面中的快篩試劑出自誰的檢體、快篩誤測機率較高,擔憂詐保風險提高,因此多家產險業者傾向經PCR檢驗程序並出具相關證明,對於防疫保單理賠較無疑慮。
不過,觀察市售大多數的防疫保單,條款內容多以「被保險人於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罹患第三條約定之法定傳染病」等文字描述,並非以PCR作為唯一診斷方式,因此產險公司這項解釋恐會引發爭議。
保險法專家劉北元表示,保險公司堅持確診流程要PCR,但是保單條款並未有此規定,因此保險公司的堅持並無法律或契約的根據,按照保險法的理論來看,若契約條款的解釋因模糊不清出現爭議,根據保險法第54條第2項規定,原則上是要做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
劉北元指出,保單條款是保險公司事先擬定,若未寫清楚,這個責任該誰承擔呢?因此從定型化契約的解釋原則來看,是撰擬者要承擔。
一名產險主管認為,快篩陽性經醫生遠距或視訊診療認定後視同確診,後續將會進行一定程序的理賠審查程序,並希望公會能盡快研議出一個業界可接受的方式,否則A公司認定較寬鬆、B公司認定則較嚴謹,勢必會面臨更多理賠爭議。
此外,近期傳出有業者主張快篩陽性視同確診者的案件會退件、要求補其他證明再受理理賠申請,但保險專家認為,快篩陽性經醫生遠距診療判斷後,將結果登載在數位健康證明上,因此對於已接受數位健康證明認證、保留查核權的業者而言,「又怎麼可以退件不受理,不就等於不接受數位健康證明」,所謂保留最後查核權應是受理理賠申請案件,後續保險公司進行是否確診、是否偽造等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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