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賠不到百戶 保險業:屋損4成 地震險就該賠
2016/03/13 09:15
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921地震後,地震險列為政策性保險,投保率從千分之2提高到逾32%,但15年來發生無數次規模5、6級地震,總賠款件數竟不到百戶!金管會日前已指示在年底前全面檢討,保險業建議,目前房屋毀損50%以上或不堪居住才啟動理賠的標準,到年底前應先降至40%。
台南地震後,很多民眾房屋毀損、得不到理賠而怨聲載道,對此金管會已指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產險公會及業者在年底前提出檢討方案。
產險業認為,降低房屋毀損50%以上的限制,第一階段應從房屋毀損50%才啟動理賠標準降至40%,之後再逐步放寬。因為牽涉到保險對價,否則理賠一下放寬太多,年保費馬上增加3、4000元,市井小民哪受的了。
地震保險基金指出,擴大地震險理賠,除了上述降低50%的限制外,提高現有150萬元保額的可行性,也會列入討論,不過,還得經模型試算、產官學界充分溝通、達成共識後,才會有結論。
根據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統計顯示,地震險扣除給產險公司的行政費用、國外再保,截至去年底累計的特別準備金已達197億元,只是發生台南發生6.4規模地震、維冠大樓倒塌造成重大傷亡,累計15年的總賠款件數也只有95戶(含台南地震88戶)、總賠款金額僅約1.5億元。
產險業指出,政策性保險的目的,是嚴防像日本311這種巨大天災發生,不是為了建商施工疏失,地震造成零星大樓倒塌而設計。
目前地震險每戶年保費1350元,全損或半損(50%)以上的保額為150萬元,災難發生後可向保險公司先申請20萬元的臨時住宿費。產險主管建議,放寬理賠條件後,年保費最好控制在2000元以內,才不會影響投保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