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住者扣繳憑單 明年起可網路申報
2016/11/24 10:13
王姿琳/台北報導
財政部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無固定營業場所營利事業的各類所得,可透過網路辦理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不受時間、空間限制,一經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
自明年起,非居住者可透過網路辦理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
至於適用網路申報的所得類別,包括1997年或以前年度股利或盈餘所得,但不含上市公司緩課股票;1998年或以後年度非居住者或大陸地區股東股利扣免繳憑單;以及稿費、薪資、執行業務、員工分紅等所得。
其餘如短期票券利息,金融業利息,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利息、資產基礎證券分配的非信託所得利息,或是固定、非固定資產租賃所得,權利金,中獎獎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等總計共29項目,皆在適用範圍內。
財政部指出,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才可以使用網路申報。不過,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以及逾期申報等兩大類型案件,憑單不適用網路申報。
依據現行稅法規定,非居住者股利所得扣繳率為20%,薪資、退職所得為18%,債券、短期票券、證券化產品、附條件交易的利息和結構型產品均為15%,但其他利息仍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