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投資不動產 金管會再設限

2012/11/23 14:51

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金管會對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進一步設限。金管會22日宣布上調不動產風險係數至0.0781,且素地或未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土地,加計成數由現行30%調整為40%。
 
 
金管會22日召開例行性會議,宣布調整101鹽度保險業資本適足率的計算,進一步緊縮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不過,鼓勵保險資金進入股市、投入公共建設以及海外不動產市場。
 
金管會表示,不動產風險係數將由現行的0.0744調整為0.0781,另外素地或未能符合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認定標準的加計成數由現行30%調整為40%。
 
此外,為引導保險資金投入股市,國內外之股票、ETF股票型、股票型共同基金、平衡型共同基金的未實現損益一律以半年平均價,即101年下半年算術平均價格評價,相關風險部位並須同步反映。
 
以及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且為關係人發行的股票,由現行從自有資本扣除改採風險係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者,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的風險係數分別為0.6147及0.6701,非控制從屬關係者,投資國內外保險相關事業之風險係數分別為0.5424及0.5912。
 
而為了促進保險業參與公共建設或長期照護產業,金管會表示,若依保險業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申請核准,持股未達關係人者,採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係數0.0128;若依保險業申請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報經核准,持股達關係人定義者,風險係數具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為0.3074、非控制與從屬關係者為0.2712。
 
在海外不動產方面,金管會表示,保險業因礙於海外法令無法直接由自己名義持有不動產,而需透過成立特定目的公司,以SPV公司方式間接持有國外不動產者,採國外不動產風險係數0.2575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