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已拆仍收到房屋稅單?原來是「這動作」忘了
2026/03/07 17:00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但自2024年7月起,這類免稅房屋必須是自然人持有,且全國最多以3戶為限,第4戶以上即應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房屋稅。因此房屋拆除務必即時向地方稅務局申報,才能自申報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徵房屋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新制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依每年2月末日的房屋戶數,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按「差別稅率」課徵,如果房屋已拆除卻未申報註銷,將造成納稅義務人歸戶後的房屋戶數增加,而全部被課以較高稅率的房屋稅。
稅務局也提到,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2%,但房屋稅新制施行後,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有1戶房屋,該戶房屋供自住使用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調降為1%。因此若納稅義務人名下房屋已拆除卻未申報註銷,導致全國歸戶後房屋仍在2戶以上,將喪失適用最低稅率1%的機會。
稅務局提醒民眾,為維護自身權益,房屋拆除後,請務必儘速向地方稅務局申報註銷房屋稅籍,才不致冤枉多繳房屋稅。
所有新聞 / 理財 / 房屋
所有新聞 / 中古 / 全國
呂詠柔 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