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抽中社宅 憂工作權不保

2026/03/05 08:51
中國時報記者邱芊/台北報導
 
台北市有多處社會住宅陸續招租與興建,多名準公托保母向議員陳情,幸運抽到南港機廠社宅即將搬入,卻被告知不能在社宅內從事托育服務的營利行為,若違反契約隨時可能遭終止,讓保母陷入「居住權」與「工作權」2選1的窘境,議員認為工作性質與一般商業營利本質不同,要求市府盡速研議處理方式。北市住都中心4日回應,將提出適當處理方案。
 
社宅以滿足不同族群的多元居住需求為目標,用合理租金、穩定舒適的居住環境,保障經濟或社會弱勢的居住權益,目前北市營運中社宅共42處,招租情況熱烈。
 
準公托保母幸運抽到台北市南港機廠社宅,卻陷入「居住權」與「工作權」2選1的窘境。圖為南港機廠社宅。(摘自台北市政府安心樂租網/邱芊台北傳真)
 
議員李明賢、何孟樺近日收到家長與居家式托育服務員的準公托保母陳情,幸運抽到南港機廠社宅,準備要入住,卻被告知社宅內不能從事營利行為,若在內從事居家式托育服務,將違反「台北市社會住宅租賃契約」,根據現行社宅租賃契約書規定,將房屋作非法使用或為非住宅使用者,將會被終止租約。
 
何孟樺指出,準公托保母皆與台北市社會局簽訂托育準公共契約,經合法登記且居家式托育本質即「在住宅空間育兒」,是為因應不同家庭需求,屬於一般托嬰、托育中心以外的服務,因此保母行為並未「將房屋作非法使用」,也非「為非住宅使用者」,住都中心認定違反租賃契約,明顯與事實不符也不符合契約條文的解釋。
 
她要求,住都中心應考量社宅政策與育兒政策的公益性,並保障承租者權益,盤點目前遇到的相關案件,盡速研議處理方式。
 
李明賢也說,若準公托保母在入住社宅後,因規定而被禁止於住處從事托育工作,將會陷入必須於「居住權」與「工作權」間2選1的窘境,工作性質與一般商業營利行為本質上有所不同,他要求市府應重新檢視是否應一體適用「禁止營利」規範。
 
住都中心昨回應,考量社宅主要是提供住戶穩定、安全的居住環境,同時北市也持續推動友善托育政策,鼓勵多元托育服務型態,住都中心已主動邀集北市都發局和社會局共同討論相關議題,後續將由都發局整合各方意見,評估制度規範、社宅管理及實務運作可能產生的影響,研議適當處理方式。

原文出處 【保母抽中社宅 憂工作權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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