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島變開心農場? 雙北要罰

2013/06/05 16:58

記者陳珮琦/新北報導

都市寸土寸金,雙北均有人行道、分隔島,以及或河川高灘地被民眾當成自家「開心農場」種菜,台北市府修法針對占用人行道、分隔島等公有地種菜者,將可連續開罰2萬5000元,而新北市對於占用高灘地種菜者,勸導不聽則將依水利法開罰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並依竊占罪嫌移送法辦。

 

公有人行道、分隔島等花圃常被周邊居民當成自家「開心農場」,雙北準備修法開罰。(圖/好房資料中心)

 

新北市府自5月27日起,針對轄內大漢溪三鶯地區高灘地違規種植等進行強制清除,四天內已完成三鶯大橋下游河段、約1萬平方公尺範圍清除工作。

水利局指出,轄內河川高灘地屢屢遭民眾占用,當成自家菜園種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多次派員勸導,但成效不佳,占用情形仍屢見不鮮;民眾占用高灘地種植農作物,除破壞景觀、影響河防安全外,所使用的肥料,例如雞糞等,更造成惡臭四溢、污染環境。

無獨有偶的是一河之隔的台北市,公有人行道、分隔島等花圃則被周邊居民也當成自家「開心農場」,新市民大道沿線到鄰近饒河夜市的松信路一帶人行道、分隔島,被民眾拿來種地瓜葉、木瓜、辣椒、紅鳳菜、南瓜和絲瓜等,市府無「法」可罰,只能以行政手段剷除,但同樣是「剷了又種、種了又剷」,市府官員疲於奔命。

新北市水利局去年即針對大漢溪三鶯地區高灘地違規種植等,進行二次強制清除,上月27日起再施鐵腕,完成清除面積達1萬平方公尺,並豎立告示牌,並將派員巡查,嚴禁占用違規種植,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水利法開罰10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府則向市議會提案修改「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納入罰則,新制規定,非經市府許可,民眾不能占用道路設施墾植,妨礙或破壞道路使用,否則將開罰5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罰鍰,並可連續開罰,直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