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地首次移轉 可獲減徵
2025/12/26 09:59
經濟日報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台南市財稅局表示,土地重劃後第一次移轉,申報土增稅時,除了「重劃負擔總費用」可在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時先扣除外,還可依照計算後的稅額再減徵40%,若持有該筆土地超過20年以上,適用累進稅率時可再享有長期減徵優惠。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重劃減徵僅適用於「舉辦第一次規定地價後才辦理重劃」的土地。
財稅局解釋,若土地是重劃後分配時,實際分配面積多於應分配面積,另行以繳納差額地價方式取得增加分配土地,因取得的所有權人並未以該增配土地參與重劃開發的改良行為,與土地所有權人以其所有土地參與重劃導致負擔重劃費用的情形不同,所以取得「增配」部分的土地再移轉時,不能扣除重劃費用,但仍可減徵40%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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