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不記點 駕駛人罰不怕
中國時報記者陳祐誠/台北報導
台灣實施交通違規記點制度20多年,但規則寬鬆、執行成效不彰,警察每年舉發逾千萬件違規,僅有不到1成會被記點,用路人沒有記取教訓,制度淪為虛設,交通部道安會統計,我國每10萬人每年車禍死亡數字,都是先進國家的2至3倍。
車禍死亡 先進國家3倍
警方每年舉發超過千萬件違規,其中8成是透過拍照、攝影機的「逕行舉發」案件,警察事後將罰單寄給車主,在沒有辦法證明當時誰是駕駛的情況下,自然無法記點;另外2成的攔停舉發案件,只有不到一半需要被記點,也就是全年有超過9成的違規不會被記點,被吊銷駕照的案件寥寥可數,只剩下象徵意義。
台灣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執行成效不彰,警察每年舉發逾千萬件違規,僅有不到1成會被記點。圖為北市員警取締交通違規案件。(中時)
交通部也發覺問題,日前邀集六都交通局開會,各方代表皆認同落實記點有助於減少違規及肇事,但囿於人力與經費,只能從建置記點查詢系統優先推動。
陸駕照銷分制 可供借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駕駛人違規將依情節輕重分別記點1至3點,6個月內記點達6點者,吊扣駕照1個月;1年內吊扣駕照2次,則吊銷其駕照。
曾任警政署交通組長、現任台北市中正區新營里里長何國榮表示,在記點制度上,日本是非常成功的案例,每10萬人每年車禍死亡僅3.3人;中國大陸這幾年也嚴格實施記點制度,違規停車記3點、超速記3點、闖紅燈記6點,1年記滿12點吊銷駕照。
大陸為防止事後產生人頭頂替的問題,實施「駕照銷分」制度,每輛車只能歸責3本駕照,每本駕照只能接受3輛車歸責為限,並可接受網路登錄歸責對象。當一台車被拍到違規,會被歸責的駕駛最多3人;同樣地,每本駕照最多只能登錄在3台車上。
連結保險 直接吊銷駕照
警大交通系教授蔡中志指出,拍照逕行舉發的行政程序太麻煩,既然難以辨認駕駛,不如記「車子」的點數,且與保險費率連結,當某部車子常常違規,保費就提高,甚至吊扣牌照,政府不管車是誰開的,車主要自己負責。駕駛跟車都要記點,雙管齊下,才能給駕駛人與車主警惕。
蔡中志也建議,重大違規的記點不該只有3點,應該比照酒駕,直接吊扣甚至吊銷駕照,使其不能開車或工作,記點的主要目的是讓駕駛人有警惕,不是交600元就沒事。
各國交通違規記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