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U-Car總算上路 電動綠能目標跳票
聯合報 記者翁浩然╱即時報導
北市府提出共享汽車U-Car政策一波三折,從去年確定以協助民間推動電動車U-Car為方向後遲遲未上路,還遭議員炮轟「打假球」,市府最後放寬用車標準,本月與租車公司合作試辦U-Car到明年3月底,提供90輛燃油車、10輛油電混合車,讓民眾在北市指定服務區的路邊及21處公有停車場隨借隨還。
市府力推共享經濟,副市長林欽榮今年2月更宣布U-Car共享汽車3月上路,卻因電動車成本高、合作業者缺乏購車資金,契約到期而跳票,加上其他車商與租賃業者對採用純電動車發展U-Car都持保留態度,導致電動車U-Car政策停擺。
交通局表示,基於電動車現階段難以成為U-Car用車,因此下修U-Car用車門檻,不再堅持使用電動車,「共享、綠能、e化」理念則暫時以共享為主要推動目標,至於何時能改回電動車或要求業者增加成本稍高的油電車比例,目前則沒有設定期程,試辦後將視成果調整計畫方向。
交通局今年10月起改與和運租車合作推動U-Car政策,由和運提供100輛共享汽車在北市啟動「隨借隨還」服務,服務範圍大致涵蓋12行政區,部分區域如松山機場周邊、文山區動物園木柵一帶、內湖東湖地區、士林北投等山區,業者考量地區偏遠、過去租車使用率低、路邊停車位有限而暫時沒納入服務區;業者每輛車則都有向市府支付每月6000元停車使用費,可停放指定的路邊、路外車格。
服務區內一般公有路邊停車格都可借還車,但不包含身心障礙者專用、限時、裝卸貨停、計程車招呼、警用、汽機車混合、累進費率等特殊停車格。至於公有路外停車場,目前則只有21處可借還車,包含大稻埕公園、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西門町峨嵋立體停車場等,主要是業者App在其他停車場,資料傳輸不夠穩定。
費率方面,主要視車種採每小時收168或198元租金,外加每公里3元里程費、eTag等過路費;下載iRent App註冊會員綁定信用卡後,並準備悠遊卡作為替車上解鎖的備鑰即可「隨借隨還」。
交通局今年10月起與和運租車合作推動U-Car政策,服務區範圍大致涵蓋12行政區。圖/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