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部分條文 明失效

2014/04/25 18:05

記者陳珮琦/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案使大法官釋憲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並將於明天失效,將影響台北市516件都更案。北市都更處上午表示,明天開始將不再受理都更事業概要的案件,至於現有的37件都更事業概要案暫緩審議,並視未來修法要求補足同意比例。另外,200多件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則將配合補辦聽證會,預計時程會再延長1到2個月。

文林苑都更案使大法官釋憲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並將於明天失效,圖為文林苑(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都市更新主要程序包括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等3種。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日前表示,若不能在條例部分條文失效前完成修法,將造成巨大衝擊,呼籲失效條文先行修法,且一定要有過渡條款。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26日做出第709號解釋,指「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要求解釋公布之日起1年內檢討修正,逾期未完成者,將失去效力。

但因太陽花學運占據立法院24天,導致議事延宕,使得「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很可能於4月26日失效後,沒有新的條文接上,進而影響其他都更案進展。

針對完成修法前的空窗期該如何因應,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表示,台北市目前516件都更案,有37件事業概要因為違憲必須停擺,等待修法完成再因應,而北市府明天以後也不受理任何新的概要案。

林崇傑說,另外237件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也必須根據大法官釋憲內容,公開舉辦聽證會,市府將依內政部頒佈的施行細則補辦聽證程序,預計整個時程也將增加1到2個月。

都更處表示,修法完成前,所有都更案在劃定更新單元核准後不能再送概要計畫,但可以改走同意比例必須達6到7成的事業計畫,都更處並提醒參與都更民眾,一定要參加公開展覽的公聽會及聽證會表達意見,否則即使有意見,沒有到場表達將被視為同意,勢必影響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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