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留分擬修法 遺產分配更彈性

2026/01/26 08:37
中國時報記者陳志賢/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曹西平猝逝,遺產分配引起各界討論,讓《民法》「特留分」制度再度浮上檯面。法務部委託警大教授鄧學仁針對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進行研究,最近完成研究報告,認為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建議參考日本《民法》修正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另增設非繼承人的「特別貢獻分」、「配偶居住權」配套規定,未來非繼承人、無親屬血緣關係如曹西平乾兒子,就可合法獲取遺產。
 
法務部官員表示,刪除或保留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目前社會及法界存有不同看法,法務部並無預設立場,近日將整合外國立法例、警大研究報告,邀學者專家開會研修討論,並徵詢各方意見擬定方向後,啟動修法程序。
國民黨立委與台灣遺囑協會去年曾舉行記者會,建議刪除《民法》兄弟姊妹特留分。(中時資料照片)
民間團體「台灣遺囑協會」去年發起公民連署,認為手足特留分規定,已不符現代家庭需求,常引發家庭糾紛,希望回歸遺囑自由,讓被繼承人能更自由分配財產,主張廢除手足特留分規定。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以他過去擔任檢察官時處理的案子為例指出,一對未生育夫妻,妻子辛苦照顧臥病在床的丈夫;丈夫過世後,素未謀面的同父異母弟弟突然現身主張爭取特留分,妻子只好賣掉房子,落得無家可歸下場。
 
去年4月,法務部認為有檢討修正《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必要,委託警大研究日本民法繼承制度。報告認為,台灣已為超高齡社會,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有修正必要,建議參考日本民法修正刪除。
 
但報告指出,為鼓勵繼承人於被繼承人生前,能積極對於被繼承人的健康照護或財產管理有所貢獻,有必要增設「特別貢獻分」,讓非繼承人、無親屬血緣關係者可據此獲取繼承權,符合被繼承人遺願。
 
此外,報告也建議增設「配偶居住權」,避免高齡生存配偶因遺產分割,致繼承人對房產主張其無權占有、須自行償還繼承人租金的不合理情況,甚至無家可歸。

原文出處 【特留分擬修法 遺產分配更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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