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決議:今年電價不准漲
2014/01/03 14:20
記者林思慧、曾雩/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通過《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作成2項附帶決議,包括今年電價不得再漲,身心障礙者的維生與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由主計總處支應。
今年電價不得再漲,身心障礙者的維生與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由主計總處支應。(圖/好房資料中心)
經委會初審通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所提的電業法第65條之1修正草案,明定身心障礙家庭用電,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收費,應在實用電度第一段最低電價或供電成本中採最低計價,全案照案通過,不須經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朝野立委關心第3階段電價是否要再調漲?經濟部次長杜紫軍昨表示,目前並沒規畫要調漲電價,但可能會檢討再生能源附加費。台電總經理朱文成說,會努力不要漲電價,除非世界燃料價格變動巨大,台電難以承受才會再提。
朱文成表示,去年10月的第二波調整電價後虧損減緩,前2個月有單月30億元的獲利,但因為輸配電成本固定,國際燃料採購價飆升,所以台電去年約虧損171億元。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檢討台電土地活化成果。朱文成說,台電去年已活化礁溪三塊閒置地,一年入帳15億元;但台電虧損主因是燃料成本過高,今年燃料成本會繼續上漲,所以悲觀估計今年會虧200億元。
黃偉哲大罵台電「敗家」,要求若無法減少虧損,台電不應領取年終獎金。「目前台電能源效低率落,沒辦法和國際競爭!」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表示,政府的能源政策應該以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考量,連沒有地震、電力需求大的工業大國德國,都決定在2020年全面停用核電,政府應該把核四的成本,轉而投入替代性能源發展,同時也可以創造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