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建案 監院糾正竹縣府
2025/07/29 09:41
聯合報記者李成蔭、郭政芬/綜合報導
「竹北天坑案」仍在法院審理,監察委員昨開記者會,質疑該建案2007年拿到建照,原規畫地上13層商場,經兩次重大變更後,竟變成地上32層、890戶住商混合建築,涉及多項違失,糾正新竹縣府。縣府表示,變更過程皆符合中央規定。
竹北市「豐采520」建案造成附近道路5次以上坍塌,民眾質疑是「天坑」。新竹地檢署偵辦,發現豐邑建設涉嫌偷工減料,工地內外共發生至少8次坍塌,認定楊文科圖利,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楊文科等12人。
監察委員施錦芳、紀惠容昨表示,該建案最早是抵價地,縣府標售時明定商業用途,建照從2007年地上13層、地下6層商場,2019年變更為地上35層、地下6層960戶集合住宅,2020年再變更為地上32層、地下6層890戶集合住宅。
施錦芳批評,一個建案多次重大變更,當初明定是商業用途,縣府卻放行變更,有違信賴保護原則,最後僅要求建商繳回饋金,如果這樣就可以變更,難道只放行豐邑建設一家嗎?另外地面破損5次復工4次,反覆停工復工,監督機制恐有嚴重問題。
監委認定,縣府標售後放寬用途限制,已傷害政府公信力,都計審議程序與實體有重大瑕疵,施工監督、復工情況、建照變更幅度等,有制度面與執行面缺漏;除糾正新竹縣政府,函請行政院要求所屬單位檢討改善。
新竹縣府表示,全案經過都委會大會審議,縣府為都市計畫幕僚單位,無權表達不同意;其餘如建物用途、回饋方式等,皆由都委會大會決議。
縣府表示,此案歷次復工皆依法規,經第三方專業技師公會鑑定、開挖,確認公共安全無虞才復工;建照變更程序依照中央建築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變更申請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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