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發放「縣有耕地」放領權狀 農民從承租戶變成土地所有人

2026/02/10 15:14
聯合報記者尤聰光/台東報導
 
農曆新年將至,台東縣政府今舉辦「縣有耕地領狀圓夢時刻」活動,象徵多年的耕地承租夢想正式落實。縣長饒慶鈴親手將第一張「縣有耕地放領權狀」交到農民手中,使台東成為中央重啟公有土地放領政策後,全台第二個完成縣有非公用耕地放領並正式發出權狀的縣市。
 
饒慶鈴表示,這張權狀不僅是一紙證明,更承載農民等待數十年的期盼與心聲。受贈的陳姓農友開心說,其父親早在1964年就承租位於台東市新園段733地號的土地,數十年來務農從未間斷,如今陳家終於從「承租戶」變成真正的土地所有人。
 

 

台東成為中央重啟公有土地放領政策後,全國第二個完成縣有非公用耕地放領並正式發出權狀的縣市。圖/聯合報記者尤聰光攝影

 

饒慶鈴指出,許多農民從祖父、父親輩就開始耕作,一生辛勤勞作卻長期無法成為土地主人,心中始終懸著一顆大石頭。為此,她要求縣府加快行政作業,並感謝立委與議會協助,順利完成第一張權狀的發放。
 
地政處說明,中央去年底重啟公有土地放領,適用資格為1976年9月24日以前即已承租的縣有平地耕地,且持續承租至今、非都市計畫範圍內。台東符合條件的土地共有5筆,總面積約2.82公頃,分布於台東市、關山鎮及卑南鄉,縣府將持續協助農民完成申請程序,並向中央爭取加速放領作業,讓更多長年務農的承租戶能早日取得土地產權保障。
 
出席見證的立委莊瑞雄表示,政策重啟獲賴清德總統高度支持,並經由多次立院提案與質詢促成今日成果。他強調,感謝中央政策明確及地方執行有力,才能實現農民圓夢。立委陳瑩也指出,行政院已明確要求國產署訂定時程完成公地放領,符合資格的農民可依程序申請並完成繳價後,依法取得土地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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