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價 擬逐年攤提台電虧損
2013/08/06 08:50
記者劉俐珊/台北報導
行政院周三將討論新版電價公式,經濟部昨天表示,為維持台電公司永續經營,微調後的公式除聚焦台電的合理利潤外,更納入「重建」概念,規畫逐年攤提台電累計虧損,預估「為期至少十年」。
行政院7日將討論新版電價公式,微調之後預計可以逐年攤提台電累積的虧損。(擷取自維基百科 mboverload 2005年3月20日)
針對電價未來每年十月調整一次,經濟部官員表示,已有相當程度共識;一旦行政院核定新版電價公式後,將送立法院審議,每年台電將依據新版電價公式算出電價漲跌幅,再送至能源局的電價審議委員會討論定案、公告實施。
經濟部能源局電力組長李君禮指出,若簡化電價計算方式,其實就是把成本、合理利潤加總後,除以總銷售量,就可得出每度電價收費價格,新版電價公式將依此原則,僅微調部分組成,例如合理利潤範圍。
其實,電業法早就訂有合理利潤範圍,能源局官員指出,當初參考的是一九六九年的銀行利率達百分之十,才訂下百分之九點五到百分之十二的合理利潤區間。但當前銀行利率僅剩約百分之一,台電合理利潤率將「勢必下修」,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預估,下修後大概落到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區間。
經濟部官員坦言,另考量台電永續經營,必須再納入「重建」概念,即彌補台電累計虧損,逐年攤提,但攤提幅度如何,會考量當年燃料價格變動等因素,再提經濟部的電價審議委員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