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廠廢水爭議 桃竹兩縣達成共識

2013/08/08 17:18
好房News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桃園與新竹兩縣為化解華映、友達兩家光電廠廢水排放爭議,決定共同成立「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監督小組會議由兩縣政府共推代表主持,並由兩縣輪流擔任幕僚單位,辦理監督會議相關行政事務,全力督促兩家公龍潭廠,務必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製程廢水均不得排放至霄裡溪。
 
 
友達、華映兩家公司龍潭廠的廢水,設廠至今都由桃園縣霄裡溪順流而下排入新竹縣鳳山溪,每日最大量分別為17,900及18,900立方公尺。因為設廠在桃園,廢水卻順流排入新竹縣,引發新竹縣新埔鎮民及環保團體強烈抗爭,甚至由立法委員陪同新竹縣邱縣長到監察院陳情,衍生民眾抗爭及政治人物相互角力。 
 
在環保署和桃園縣政府協調下,環保署和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在審議和核發延長廢水排放許可時,一併要求兩家工廠需在104年12月31日前達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的目標。為此,終告取得兩縣共識。 
 
為進一步督促兩家廠商達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的目標,兩縣政府和民意最高機關的兩縣議會,也共同支持成立「友達、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監督小組」。8月6日於桃園縣政府開會,由桃園縣政府黃宏斌副縣長、新竹縣政府秘書長徐柑妹共同主持,桃園縣議會邱奕勝議長,新竹縣議會議長陳見賢,以及環保署和經濟部工業局代表和兩縣議員,龍潭鄉長葉發海、新埔鎮長賴江海,等地力人士共同討論,達成協議:
 
(一) 監督小組會議由新竹縣政府及桃園縣政府共同主持,並由兩縣輪流擔任幕僚單位,辦理監督會議相關行政事務。會議地點輪流在友達、華映兩家公司召開。會議將全程錄影,並設立網站公開相關資料。下次會議將由新竹縣政府擔任幕僚單位,於友達公司召開。(二) 請友達、華映二公司依所提進度確實執行,並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製程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執行過程如遇需協處問題,桃園縣政府會主動邀集相關部會給予協助。 
 
縣府環保局指出,友達、華映公司龍潭廠廢水排放,歷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要求友達、華映二公司提出放流水水質優化方案,朝全回收、無製程廢水排放之方向推動後。桃園縣政府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1年11月22日「桃園縣龍潭鄉華映、友達公司放流水水質優化措施計畫研商會」會議紀錄之結論,就友達、華映二公司水質優化必要之執行期程,分別於101年12月3日、12月27日邀集新竹縣政府、環保署等單位召開研商會議後確定。 
 
經桃園縣政府與新竹縣政府取得共識,依102年3月27日「華映、友達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執行期程研商會」會議紀錄結論,後續友達及華映公司之水污染防治排放許可文件變更或展延申請,核可期限均至104年12月31日。二廠應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製程廢水均不得排放至霄裡溪。 
 
鑑於華映公司廢水全回收工程用地尚未取得,桃園縣政府為促使華映公司能於1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工程,縮短報編土地取得時程,業於102年4月23日、5月31日主動邀集相關單位共同協商後續行政程序,積極給予協助。 
 
在兩廠未完成「廢水全回收、零排放」前,桃園縣政府將持續督促兩廠之廢水排放在兩縣交界之龍興大橋之水質導電度應控制在750以下,避免影響農地灌溉。且聯合監督小組,應確實督導友達、華映二公司之水質改善進度,以取信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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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