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提供乾淨土方」...彰化男偷埋廢棄物撈2千萬 二審判2年
2026/06/29 09:20
聯合報記者陳宏睿/台中報導
彰化縣邱姓男子5年前誆騙地主「有管道提供乾淨土方回填」,實則駕駛怪手掩埋大量營建廢棄物,被害人驚覺農地遭濫倒,當場直擊、報警處理,邱男落網後矢口否認,辯稱僅受託整地,一審依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判2年,沒收2495萬餘元犯罪所得,案件上訴二審,近日駁回,維持原判。
檢警調查,邱男明知未獲許可,在2021年1月間盯上彰化縣大城鄉一處地勢低窪的農牧用地,他向代管的陳姓男子謊稱,可免費提供乾淨土方回填,取得同意後,隨即於同年1月25日至29日間,將土地提供給不明人士傾倒含磚塊、廢磁磚、鋼筋、塑膠布等廢棄物,親自開挖土機進行掩埋,許姓地主得知後察覺有異,連忙委託子女到場查看,當場抓包邱男犯行 。
彰化縣邱姓男子涉違反廢清法,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駁回上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檢警獲報開挖查驗,確認該農地遭大面積回填有害環境的廢棄物,檢方偵結後,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非法處理廢棄物、刑法竊佔等罪,起訴邱男 。
彰化地院審認,邱男為一己之私破壞環境,造成農地喪失原有用途且難以回復,考量他始終否認犯行且未清除廢棄物,犯後態度不佳,從一重依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判刑2年 ;其犯行免繳的清運費視為消極犯罪利得,依法沒收2495萬560元 。
邱男對判決結果不服,堅稱自己僅受託前往整地、不知他人傾倒廢棄物 ,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有誤且沒收金額極不合理,委託律師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定一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已充分考量其犯罪手段及未復原土地等情狀,沒收金額估算也屬合法合理,認被告上訴無理由,依法予以駁回,全案尚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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