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環評程序 將採「大小」分流
2013/08/04 11:10
記者邱建業/台北報導
為加速環評程序,環保署草擬環評委員會新規程,推大、小案審查分流,預計能使小案加速二至三個月,還能讓環委專注大案,提升審查效率。不過,修正案卻遭環團和部會內外夾攻,至今仍卡在行政院,能否如願調整還有變數。
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今年五月宣布將加速環評程序,環保署擬定了新規程,希望能有效提升審查效率,目前修正案卡在行政院,尚未通過。(擷取自客家委員會)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5月宣布將加速環評程序,提振國內投資。對此環保署提出環評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草案,其中最大亮點是將「變更內容對照表」排除在環評委員會審查範圍之外,改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地方政府、經濟部審查。
依現行法規,開發案若有設施、產能等小規模調整,可採「變更內容對照表」形式送環評委員會審查。不過,即使這類「小案」,仍要耗掉二、三個月審查期,還會排擠環委審查重大案件時間。
不過,修正案今年6月在公聽會上引起環保團體強烈批判。有環團指出,核二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和中科四期變更計畫等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案件,皆以對照表送環評審查。質疑在環評法對大、小案還沒有明確界定之前,改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將造成執法漏洞。
環保署官員指出,大部分的「變更內容對照表」都是很小的開發,沒有必要為了1%的案子,犧牲其他99%案件的審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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