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申報完就沒事!北市商業區913棟高風險建物 沒修好還要罰錢

2026/01/15 14:35
聯合報記者林佳彣/台北報導
 
建物外牆剝落意外頻傳,北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以上913棟高風險建築物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申報。建管處說,去年已有358棟完成申報,若逾期未修繕,依裁處原則分級表罰6萬至10萬元,可連續裁罰。
 
北市府強化建築物外牆安全管理,依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31條之1、建築物外牆安全診斷檢查及申報辦法,訂定「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並分為三級、外牆具潛在危險建築物,依申報進度、修繕樣態祭出裁罰金額。
北市商業區11樓以上、屋齡達30年以上913棟高風險建築物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申報。圖/台北市建管處提供
例如第一級應申報建築尚未申報且發生嚴重剝落,建管處針對外牆剝落裁罰6至30萬元,且處未於期限內完成申報5萬元,若完成申報後逾期未修繕,直接裁罰10萬元;申報期限內發生剝落者,不只裁罰6至30萬元,申報後逾期未修繕罰6萬元。
 
另外,商業區列管應申報建築未於12月31日前申報、被列為外牆具潛在危險建築物未於6個月或3個月內完成申報者,將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3個月補辦,屆期未補辦者則按次處罰。
 
建管處指出,北市2023年6月公告,商業區913棟高風險建築物應於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申報,已有358棟完成申報,其中202棟仍在修繕中,如逾期未修繕或未辦理展延完成期限者,建管處將依最新訂定的「外牆應申報建築物逾期未修繕案件裁處原則分級表」處以罰鍰6萬至10萬元,並得連續裁罰。
 
建管處強調,建築物雖已完成申報,如仍未依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修繕,恐影響公共安全,因此訂定明確裁罰及展延原則,要求所有權人依限完成修繕,降低外牆飾材掉落風險,維護公共安全。
 
建管處長虞積學呼籲,外牆安全事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所有權人及管委會務必重視,應主動檢視外牆狀況、盡速完成修繕。已完成申報但尚未修繕者,應檢具施工工期表、修繕規劃或合約等文件,向主管機關報告進度,以免加重裁罰。
 
虞積學表示,外牆飾材若掉落恐造成行人或車輛損害,除依規定裁罰外,建物所有權人也必須負擔民、刑事責任,提醒各大樓及社區應盡早檢查及修繕,確保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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