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擬槍亂真 交易持有都會觸法挨罰

2018/12/23 11:53

中國時報記者 林郁平/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在美國持有槍支遭逮判刑,有人說是因為每個男孩都夢想擁有一把槍,在國內不易取得槍支情況下,不少青少年會選擇購買玩具槍或模擬槍,最近警方發現有幫派分子以模擬槍開槍恐嚇,其實槍支都有法令規範,模擬槍就屬查禁品,持有犯案就會觸法挨罰。

北市西園國小今年5月遭11名惡煞闖入校園,公然在司令台前開槍恐嚇,警方事後迅速逮捕嫌犯,發現作案槍支是可擊發、拋殼,外觀與聲光效果跟真槍一樣的模擬槍,又稱道具槍,這種槍雖不具殺傷力,但早在2005年就公告查禁。

近來模擬槍犯案頻傳,單是今年上半年即查獲62把。圖為刑事局今年5月破獲貨櫃走私制式槍支109把。(本報資料照)

不具殺傷力 早公告查禁

警方表示,模擬槍的材質與真槍相同,差別僅在於模擬槍的槍管有阻片,無法射出子彈,但因為很容易貫通、改造,所以早期國內的改造手槍來源大多是模擬槍,「319槍擊案」發生後,政府隨即修法查禁。

目前在一些拍賣網站,仍可見到有人販賣模擬槍,但其實製造、販賣、運輸或轉讓,都會被處5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還可一併命令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意圖販賣者,都會被沒入,並由縣市警局保安科裁罰3萬元。

警方去年11月底開始加強查緝模擬槍,短短1個多月就查獲65把;今年上半年則查獲62把,顯示模擬槍已影響治安。

拍戲常用到 放警局保管

警方表示,拍戲常會用到模擬槍,但必須事先向警政署申請許可,近5年共核准15件,像是電影「角頭2」就是向香港租借進口來台,非拍攝期間須放在警局保管;殺青後就得出口。另專供外銷及研發的模擬槍,也須向警政署報備。

另玩具槍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若單位面積動能超過20焦耳,就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不過,別以為拿未具殺傷力的玩具槍趴趴走就沒事,因為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無故攜帶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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