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經核准水源 253箱礦泉水銷毀
2015/09/24 09:49
楊漢聲/花蓮報導
花蓮縣衛生局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花蓮縣環保局及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共同查獲享喝水企業社製造的「享喝水」包裝水,及高雄市一貫道寶光建德天然矽晶礦泉水有限公司,委託在花蓮所製造的「純天然矽晶礦泉水」使用未經核准的水源,於23日在衛生局人員監督下進行銷毀,共計銷毀253箱包裝水產品。
該批「享喝水」包裝水採用5加侖方式包裝,現場封存共計47桶,由享喝水企業社抽取未經核准使用之地下水所製造;另外,「純天然矽晶礦泉水」由一貫道寶光建德天然矽晶礦泉水有限公司委託花蓮業者製造,現場發現包裝水食品標示不實,立即封存包括1500cc包裝礦泉水107箱及600cc包裝礦泉水99箱共計206箱。
花蓮縣衛生局林運金局長表示,這兩間製造業者所生產的礦泉水數量不多,經衛生局查獲得知產品有問題時,就立即主動全面回收並配合銷毀。
民眾如對所購買的食品或礦泉水的安全衛生有所疑慮或發現可疑之違規食品,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花蓮縣衛生局服務專線038-226959洽詢。
林運金提醒所有食品業者,所有食品使用之原料皆須有合法來源及確認衛生安全才能進行製造,若使用來源不明的原料皆有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至300萬元罰鍰,若是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將移送地檢署以違反刑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