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假該怎麼放?讓勞動部告訴你…
2016/01/13 09:03
記者許俊偉/台北報導
總統、立委選舉本周六登場。勞動部說,當天具有投票權且有工作義務的勞工依法應放假一天,且雇主須照給一日薪;雇主若在不影響勞工投票的情況,徵得勞工同意出勤,當天應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有兩日薪。
勞動部說,當天應加倍發給工資。(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簡言之,本來就休假者不受影響,當天如常排休、照領一日薪,雇主無須再給假。原本排定出勤者,應放選舉假、照給一日薪;勞工同意如常出勤則有兩日薪,同樣可將應多拿的一日薪換成補休。
.本就休假者,照領一日薪,不用再給假。
.排定出勤者,應放選舉假,照給一日薪。
.停休出勤者,有雙倍工資,可將應加給的工資換成補休。
除非勞工同意停休出勤,應有雙倍工資;或者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可以將應加給的工資換成擇日補休。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排班制勞工、例如當天工時是下午四時到半夜零時的晚班,上班時間雖然已非投票時間,但當天只要出勤就是兩日薪。另外,投票權僅能在投票日行使,性質與一般休假日或國定假日不同,勞雇不能將選舉假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勞動部說,勞工選舉假是既有規定,與今年全面實施周休二日無關。勞動部勞動條件司副司長黃維琛說,雇主若違反規定,勞工可向各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查證屬實可開罰二萬到卅萬元,並公布雇主姓名。上回九合一選舉,共廿六件未依法給薪或給假而開罰的案件。
總統、立委選舉本周六登場。勞動部說,當天具有投票權且有工作義務的勞工依法應放假一天,且雇主須照給一日薪;雇主若在不影響勞工投票的情況,徵得勞工同意出勤,當天應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有兩日薪。